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法律定点服务单位,本所主任王海洋律师及其他成员律师均毕业于北京知名法律院校,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优秀的专业人才与良好的工作机制,为金标所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本所以“崇尚法治,勤勉尽责,恪守诚信”的服务宗旨开展工作,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赞誉。我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不断超越自我。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矢志不渝的目标。 金标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金标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整合律师及社会资源,不仅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促进客户之间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在今后的日子里,金标律师将努力进取,争取为社会各界朋友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期待与您的合作。 经营理念:秉承专业品质 体贴客户需求 提供优质服务 体现卓越价值。 经营战略:尽心保持现有客户,有目的地拓展市场急需的法律服务项目,由围绕法律服务产品品种的多元化,逐步走向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有所放弃,才能集中更大的去满足),由机会驱动型律师行逐步走向以提供卓越价值的战略驱动型律师行逐步走向以提供卓越价值的战略驱动型律师行。 团队标准:团队不是人员简单的集合,因此我们主张的团队是志同道合有共同理想、专业理论深厚又实践经验丰富的团结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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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面临破产境地时,关于债务的追索问题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财产在首先满足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需求之后,将依照明确的顺序依次对各项债务进行清偿。若破产后的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清偿顺序内的所有请求,则会依据比例原则进行分配。关于破产后能否成功追回所拖欠款项,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破产财产清算的最终结果如何。

员工面对公司破产、工资未发,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欠薪和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员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在清算中优先受偿。员工要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等证据,确保自身权益。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1.员工工资、福利;2.个人账户保险费;3.法定补偿金。员工一定要及时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公司破产后,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破产管理团队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并根据债务的性质和优先级进行清偿。破产财产会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依次清偿员工工资福利、社保费、税款和普通破产债权。如果同一顺序的清偿不足,就会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法人代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若无不当行为,其个人财产不受影响。但如果法人代表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受损,需承担连带责任。在清算过程中,如果发现法人代表有侵吞、挪用等行为,将面临民事赔偿或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