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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债权人转让权利要通知债务人吗

时间:2025.05.2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15人
律师解答:
要通知。
律师解析:
债权人转让权利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生效。
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债务人时产生法律效力
债权转让通知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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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律师

广东众燊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众燊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5年以上,办理过600宗以上的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属于资深律师,主要从事合同、公司、劳动、家事、刑事等经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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