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迁移户口是不需要出生证明的。
办理
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如果
未成年人需要随迁的,填写随迁单即可):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收
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
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以及
房屋产权证等证件材料;
3、需经过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迁入地村委或者
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出《
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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