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一条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犯病的,应当由看守所进行治疗,需要到医院之类的,费用由国家划拨的给养......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840人阅读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看守所羁押并遭公安机关批准逮捕后,应首先从法律角度处理。需积极与受害人沟通,争取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并获谅解,为后续处理提供便利。若强制措施超期,可依法请求解除。在调查阶段,可视情况邀请辩护律师参与,以更好理解案情。最后,如符合条件,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1214人阅读
通缉必备条件:对象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要求;逃避司法责任且行踪不定。通缉令是公安部门依法通缉在逃犯或脱逃罪犯的法定文件。各级公安机关可在管辖范围内发通缉令,跨区需上报至有决定权的上级机关发布生效。
1801人阅读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批捕前可接受庭审讯问,次数不限,旨在核实案件事实及证据,决定是否批捕。批捕后,由负责侦查的机构进行庭审讯问,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视情况负责。
1827人阅读
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等,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刑事拘留作为其中的一种,是一种严格且具有强制性的措施,用于暂时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