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申律师 事务所
孙飞飞律师,广东法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擅长婚姻继承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担任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茂名市鸿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济群药业有限公司、高州市汇正木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以及个人的法律顾问,同时担任广东省化州市杨梅镇人民政府、茂名市山东商会的法律顾问。孙飞飞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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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侵犯我国监押管理秩序,主体通常为被判刑的罪犯,主观上需有故意对抗改造的意图。客观行为包括暴力攻击监管人员、组织破坏活动、煽动扰乱、身体暴力或教唆他人实施,情节恶劣时构成该罪。

轻度监管安全伤害不足以构成犯罪,但情节严重者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害监管制度罪"指在依法拘禁期间,故意严重扰乱监管秩序的行为,此行为被视为犯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能够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人只能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即依照法定程序,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并判处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送到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的罪犯。

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将受到严惩,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行为包括袭击监管人员、策划集体反抗、组织大规模活动扰乱秩序,以及暴力对待或体罚监管对象。任何此类恶劣行为都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