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作为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超过8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一位在刑事辩护、合同事务、知识产权及金融保险领域备受赞誉的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邵律师精通日语和英语,并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使其在处理涉外商事、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等国际法律事务中具备独特优势,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国际水准的诉讼与非诉法律业务。 在执业前,邵律师曾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这段独特的经历赋予了他视野开阔、思维活跃的特质,能够从多维度分析法律问题,为客户制定创新性解决方案。同时,他逻辑严密、作风稳健的执业风格,确保了每起案件都经过细致梳理和严谨论证。从业以来,邵律师成功代理了上百起刑事案件,包括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和银行经济类诉讼案件,例如为某知名外企提供知识产权项目及侵权案的全程诉讼与非诉服务,帮助客户有效维护权益。此外,他常年代理国内千亿市值银行的金融纠纷案,保持高胜诉率,并常年为多家国有及各类民营企业提供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咨询,助力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发展。 邵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激情、责任”的服务理念,以富有激情的态度投入每一件案件,不仅关注法律细节,更注重客户的实际需求。无论是企业客户面临的合规挑战,还是普通百姓的法律纠纷,他都能以专业严谨的分析和富有感染力的沟通,为客户赢得最佳结果。如果您正寻求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邵如阳律师将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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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罚款未能如期支付,相关行政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逾期未缴罚款,每日加罚欠款金额的百分之三;二是依法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划拨冻结资金以抵偿罚款;三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些措施旨在确保罚款的执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税务行政处罚产生的罚款,当事人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银行足额缴纳。若选择转账缴纳,需加盖企业财务、法人代表及出纳章等预留印章,银行接收后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是政府对违反行政法但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个人或组织实施的惩罚性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义务,如因经济困难可申请延迟或分期缴纳。税务部门对偷逃税者可追缴税款、滞纳金及最高五倍的加罚。执行方式包括当场收取、代收及强制执行。

您需先支付相关费用,再申请行政复议,或选择暂停缴纳罚款。如复议机构或被申诉者认为合理,可暂停执行。对行政部门的警告、罚款等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书面申请只需提交申请书,口头申请则现场记录信息、诉求、事实、理由及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被处罚者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或足额支付罚款时,可提出申请。经行政机构审批确认后,可采取暂缓执行或分期缴纳罚款的措施。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灵活性,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考虑到被处罚者的实际困难,有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行政处罚的公正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