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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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头,有这么一个叫做“诈骗罪”的东西。这个罪名就是有人想要自己占着别人的财产而采取了欺骗的手法,让你信以为真,把财产交给他。比如说,他编故事、说谎话来骗取别人的财产,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定为犯了诈骗罪。但你也要明白,人家欠债不想还,躲起来不见人,这可能只是民事上的债务问题,不一定就是犯罪。

欠债不偿还并且玩起失踪行为,虽然未能直接地构成为诈骗犯罪行为,但是这一行为极有可能涉及到民事欺诈或者是合约违约等方面的问题。而对于诈骗犯罪而言,其主要特点是行为人虚构事实或者故意掩盖真相,进而诱骗受害者产生误解从而导致财产被侵占的后果。若借款方有能力归还借款,却选择逃避债务的话,那么作为债权人应该优先采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偿。

借款后玩失踪不还,一般不能直接算诈骗。诈骗是指用欺骗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要构成诈骗,得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要是借款人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后来直接失踪,那可能就是诈骗。但要是借款人本来是打算还钱的,只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还不了钱,甚至直接玩失踪,那这可能就只是个民事纠纷。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想还钱,从头到尾都是在骗,那他可能就构成诈骗了。

借钱不还且联系不上不一定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借款人如果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他人的财物,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借款人没有这种主观故意,只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按时还款而躲避,那么就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欺诈需要具备不纯动机和虚假信息,并不是说消失了就是欺诈。要是借款时就打定主意不还,还通过欺骗拿到借款后逃避责任,这种情况才能算欺诈。但要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还不上,然后选择消失,这只能算债务违约。判断是不是欺诈,得看借款的原因、表述和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