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好,假设你借了钱出去,但对方还给你的钱不够还清全部借款的话,而且你们俩也没额外说过怎么分摊这些欠款,那就得按照这个规定来了:先把跟要回债有关的费用、利息和主要的欠款给还上。也就是说,如果他还回来的钱不够付所有这些费用的话,那就先用他还回来的那点钱去还那些跟要回债有关的费用,比如说请律师的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找人催收欠款的律师费应该是由那个欠钱的人来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73条之规定,所有合伙人必须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也就是说,每一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责,且可以独立被债权人要求全额支付欠款。倘若某个别合伙人因清偿而超过其所应负担的份额,那么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讨超出部分的款项。在处理涉及合伙债务承担的纠纷案件时,法院将会依照合伙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每位合伙人应该承担的债务份额。

依照我国现行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即第五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当债务方在其偿债过程中,若给付之标的物难以全数偿还所有之债务,并且各个当事人间又无额外特别约定时,则其清偿之顺序应依照实现债权所需牵涉到的各项费用、利息以及主债务等依次进行。换句话说,若债务方所提供的欠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应还债务,那其首先应当向债权人支付实现债权的各类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所产生的成本费用。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欠下的债务通常都属于个人债务,不是双方的共同责任。这就表示,这些债务不需要配偶共同偿还,而是由债务人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来独自承担还款责任。这样的规定体现了对婚前财产独立性的尊重,也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中的经济透明度和公平性。因此,一般来说,婚前债务的处理和偿还都应该由债务人自己来负责。

在夫妻关系中,一方因非家庭生活必需或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一般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不过,如果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识,即使是以一方名义负债,也应视为共同债务。债权人需要证明债务的用途,以确定共同责任。简单来说,债务是否共同承担,关键在于是否用于家庭或双方是否有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