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

吉林 - 延边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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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答疑法务

地区:吉林 - 延边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在经过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债务部分或全部转由他人承担的一种方式。
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有: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2.抗辩权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7-20 10:2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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