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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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审查,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或其上级递交书面请求。若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其应自接到申请后的第五个工作日起,通知下级交管部门提交相关案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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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在10天内出具责任认定书。接到事故报告后,交警会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并依据这些信息撰写和审核认定书。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认定书可能在事故发生后1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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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机动车为主导因素时,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失时,按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和程度评估责任比例。行人因突发状况闯红灯导致事故,行人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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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双方的行为过失及其程度。通常情况下,若非机动车无违规行为,机动车需承担全部责任。若非机动车有过失,机动车则为主要责任方,非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这种责任划分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助于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各方权益。在事故处理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公正、合理地确定责任,确保各方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