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立即咨询
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虚开发票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经济犯罪,涉及个人和单位机构,包括开票者、购买者和介绍者。此罪行包括为他人、自身和被动付款的虚开,且多为明知故犯。如发票内容与实际执行存在重大出入,涉及金融风险,即构成此罪。 根据刑法,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20,000元至200,000元。轻者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

看具体情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人虚开发票或相关税务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轻则三年以下监禁并罚款2万至20万;情节严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5万至50万。金额巨大或情节特别恶劣者,可能面临十年至无期徒刑,没收财产;骗取国家税款情节恶劣者,最高可判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