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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他人财物属于什么

时间:2025.05.1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839人
律师解析:
破坏他人财产情节严重的,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破坏他人财产,不论金额大小,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治安拘留行政处罚财产损失金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有权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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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蕾律师

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

曹蕾律师,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开始律师执业。玉门市青年联合委员会委员,甘肃神舟律师事务所执行法律服务事务部成员。从业以来,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以精湛、渊博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合同、婚姻家庭、侵权等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及刑事诉讼业务,民商事执行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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