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
彭铖珍,男,土家族,于1969年1月出生于来凤县,法律本科文化。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恩施州内唯一工薪制)创所合伙人,律所执行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4228201110236560,主要执业于恩施州八县市及龙山、酉阳、黔江等周边县市。2009年1月,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2年8月始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从未间断,有近三十年的专业经历,法律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知识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合同、刑事辩护等各类诉讼业务,文字和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强,逻辑思维缜密,判断能力敏锐,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娴熟;为人正直、和蔼,乐于与人交往,工作耐心细致。 2010年开始,专注于公司企业法律实务,如公司投资融资,股权架构设计、股权纠纷化解、股权转让,经营风险防范、公司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注销清算、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 现如今,带领着近二十人的紧密型团队兢兢业业地为每一位有缘人提供有温度、有深度、有宽度的优质、高效的律师服务。 近两年里,在龙山办理了蔡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向某工伤保险索赔案、段某家土地补偿分配纠纷案、谢某雇主责任纠纷案、张某合同纠纷案、某某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案,为龙山老乡张某在鹤峰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刘某办理其在龙山及来凤、宣恩等地的建材租赁群案、曹某建材租赁群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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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家暴是个严肃的话题。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是关键,所以监护权的分配会优先考虑这一点。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法院会更倾向于没有暴力行为的一方,因为孩子需要安全稳定的环境成长。当然啦,法院也会综合评估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以及和孩子的情感联系等因素,再做决定哦。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存在家庭暴力,那么子女抚养权的裁决需要全面考虑。如果施暴情况严重,影响到了子女的身心健康,那么受害方获胜的可能性会比较大。法院会评估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年幼的孩子会判给母亲,而八岁以上的子女的意愿也会受到尊重。

若女方有家暴行为,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通常会倾向于未受家暴影响的一方。家暴会对儿童的身心造成伤害,因此法院会综合评估双方的养育能力、抚养意愿以及孩子的意愿,来确定监护权的归属。男方如果能够证明女方有家暴行为,那么他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会比较高。

在离婚诉讼中,若涉及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往往判给未涉暴方。因为家庭暴力会对儿童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法院在裁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意愿,以及子女的年龄和意愿。若子女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法院会尊重其选择。

原则上,因家暴被起诉离婚,只要不是对孩子实施暴力,那么就不会影响争取孩子抚养权。并且,法院审理时会根据以下情况来判决孩子抚养权:1、双方的基本条件;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3、孩子的生活环境;4、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