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抵押登记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1)
土地所有权不得
抵押,只能办理房屋
抵押登记;(2)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3)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
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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