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沈辉律师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律师、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也是成都精英律师团婚姻专家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执业概况与专业领域 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地学习并研究了该领域的法律法规。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其中包括婚前法律咨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资产安排与债权债务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外情及重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以及继承等复杂法律事务。 部分典型案件 沈辉律师成功处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其中包括: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件:成功处理涉及婚后购房借款性质的复杂纠纷。 ? 婚外情财产返还案件:代理原配妻子起诉第三者,成功追回丈夫在婚外情期间转出的夫妻共同财产。 ? 复杂法定继承纠纷:代理儿媳和孙女应对爷爷奶奶提起的遗产诉讼,妥善处理了家庭矛盾。 ? 涉外婚姻案件:为涉及港澳台及其他涉外因素的离婚诉讼提供调解与代理服务。 ? 子女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案:成功帮助被告在离婚诉讼中获得孩子抚养权及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 执业理念与社会职务 沈辉律师的执业理念是: “法庭的辩护需要灵巧的智慧、敏捷的思路及瞬间的应对能力。只要决定受理的案件,将用尽合理手段,打赢这场官司。 秉持诚信、高效、专业、优质的服务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沈辉律师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并担任多家法律网站的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顾问和家族财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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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1、离婚后一方私自带走孩子的,侵犯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也剥夺了孩子的亲权。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3、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时一方带走孩子,直接抚养方享有不让非抚养方探望的决定权,非抚养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协助或起诉归还。若直接抚养方违反法院判决,非抚养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而若不直接抚养方私带孩子,直接抚养方有权上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孩子返回其监护。

离婚时一方带走孩子,直接抚养方享有不让非抚养方探望的决定权,非抚养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协助或起诉归还。若直接抚养方违反法院判决,非抚养方可申请强制执行;而若不直接抚养方私带孩子,直接抚养方有权上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孩子返回其监护。

在具备抚养权的一方擅自将子女带走,剥夺另一方探望权益的情况下,构成违法行为。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探视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涉妨碍。应依具体情形斟酌裁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在具备抚养权的一方擅自将子女带走,剥夺另一方探望权益的情况下,构成违法行为。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探视权,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干涉妨碍。应依具体情形斟酌裁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