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边,有个一千零九十一条说的是,要是女方在家挨了老公打(也叫家庭暴力),而且这个事情还让他们俩离婚了的话,那女方这个没做错事情的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要求那个欺负人的男的赔偿你的损失。到了法院那边,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要不要支持你的请求,比如看这个家暴严不严重,持续了多久,给你造成了多大的伤害等等这些因素。

若因遭受家庭暴力而提起诉讼离婚,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因家庭暴力导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精神创伤所承受的精神折磨等方面的损失。此外,也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当涉及到因一方向另一方不忠或施以家庭暴力而导致的离婚问题时,最理想化的解决方式便是双方能在互相尊重、和谐沟通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依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正平等的分割。如若双方未曾针对此类事项做出任何约定,则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资产均归其本人所有;而在结婚后所产生的共同财富将由各方平均享有权益。

原告女性提出离婚诉讼时,对于家庭资产的划分: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后,家庭财产的处理应当本着夫妻双方协议合作的原则进行。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未能就此类问题达成明确且一致的观点,涉及到任何属于个人私人所有部分的财产,将不被列入分割范围之内;而那些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则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并遵循保障子女利益、尊重女性权利及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基本原则做出最终的判断。

在一段婚姻关系中,一方若于婚前购入之家用电器,倘若发生离异事件,此类物品多数会变为该方私人之物行使其所有权; 然若此家电乃婚后购置者,则需视作共用品,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于离婚之时需经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处理这些财产;协商未果者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出诉讼,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予以合理分配。同时,人民法院也参照具体财产状况以及对子女及妇女等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