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
赵力辉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2021年执业,目前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本科学历,擅长刑事辩护,个人参与办理上百件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涵盖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诈骗罪,侵犯公民信息,经济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熟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能够精准捕捉案件突破口,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同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租赁,买卖,建设工程,融资租赁等),劳务纠纷,保险道交纠纷,人身损害,侵权,婚姻家事纠纷等。 案例一、吉某、艾某等人特大侵犯公明信息罪一案,办案机关指控被告人公司通过直播引流方式侵犯公民信息300万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首先为吉某争取到从犯、帮助犯的认定,进而从并不明知侵犯过程角度入手,案件最终被法院两次退回检察院后,做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案例二、邓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本案涉案金额53万元,且被告人存在盗窃前科,案件委托后13次会见案件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涉经过,同时联系办案机关沟通犯罪过程,最终以证据不足需继续侦查的理由争取到取保候审,后续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最终做出证据不足不予逮捕的决定。 案例三、郭某某失火罪一案,郭某某被公安机关以失火罪为由刑事拘留,涉案过火面积13公顷,烧毁树木2000余颗,案件委托后多次与当事人会见,并前往事发地拍照取证,结合会见情况以及事发地取得的证据,成功帮助当事人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对案涉损失金额做出鉴定,确认损失金额220万元,并向检察院移送,检察院初步建议量刑3年6个月,赵力辉律师通过对公安机关鉴定意见的仔细研究,从树木死亡原因、火势蔓延原因、损失金额计算方式等方面入手,向检察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检察院决定重新鉴定,赵力辉律师在与鉴定机构多次沟通并跟随鉴定机构前往现场勘察后,最终使鉴定机构出具报告,认定损失金额为64万元。赵力辉律师根据新的鉴定金额积极与检察院以及被害人沟通,最终检察院决定建议量刑1年6个月,并建议适用缓刑,后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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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并非是对罪犯的惩戒之举,而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防范潜在的被告人在侦查及审判环节中规避调查或逃避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拘留乃针对涉嫌触犯刑法之人在正式提起公诉之前所实施的一项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区别很大。刑事拘留是司法机关在办案时,为了调查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治安拘留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采取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和行政拘留等。两者的性质和法律依据都不同。

刑事拘留这一制度并不属于我们所熟知的治安处罚范畴之内。治安处罚主要是对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各类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理,常见的形式有警告、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等等。相比之下,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阻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避开司法调查与审判而潜逃。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执行的。

在法律领域中,刑事拘留并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刑罚形式,而仅仅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存在。其主要目的在于防范那些有潜在逃逸风险的犯罪嫌疑人,确保他们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从而保证整个刑事诉讼流程得以顺畅进行。值得一提的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就此提供了详尽且具体的条款规范。

刑事拘留并非法定刑罚。刑事拘留是国家司法部门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对已经触犯法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员的先行羁押和看管,其目的在于尽快制止正在进行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免受进一步侵害。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正在准备实施犯罪活动的;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被害人或目击者在现场亲自指认嫌疑人犯罪的;在嫌疑人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犯罪证据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