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湖律师事务所
张英律师,云南宁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安宁市家事调解员,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2012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现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目前,擅长做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劳务争议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民事类案件。 同时,本律师及团队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办理各类疑难一审、二审减刑及无罪刑事辩护案件,办理取保候审、缓刑及已决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目前办理了大量涉黑涉恶人数众多的刑事案件。 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本地人际关系优势的结合,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成功代理了李某某抢夺案、王某某故意杀人案等。 处理多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纠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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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法院会考虑父母提供稳定、健康成长环境的能力。如果母亲因严重精神疾病无法履行抚养责任,那么父亲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父亲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条件来争取抚养权,比如稳定的收入、舒适的住所和足够的照料时间等。这些都能说明父亲有能力给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当然,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和利益。如果孩子已经懂事,法院可能会听取孩子的意见。总之,抚养权的归属最终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法院会根据各种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

女性精神病患者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患者的病情、抚养条件等。要是女方的病情会影响到抚养,而男方的条件又比较优越,那么子女可能会判给男方。不过,法院首先会考虑子女的权益,包括他们的年龄、意愿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要是女方的病情比较轻微,还有亲属协助,能够提供稳定且充满关爱的环境,那么子女也可能会判给女方。

归男方。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一般女方有精神病,本着由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法院一般不会判与女方。

一般不会判给患有精神病的一方,因为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关于女方有精神病,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孩子抚养应该从有利于孩子发展、孩子的利益出发。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属于男方,妻子的精神状况不利于孩子成长,男方有较好的抚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