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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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务侵占犯罪中,所谓的“虚构事实”主要是指行为人滥用职权,通过编造虚假的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无法律依据地非法取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的财产。在判断此类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单位财产的流失和控制权的丧失,以及行为人是否具备将所侵吞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主观意图。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问题在诈骗犯罪中,所谓的“虚构事实”实际上是针对被害人进行的一种掩盖真实情况、杜撰保证、设立圈套等欺骗行为,其目的在于借助这样的手法来掠夺他人财产。而其中最为常用且屡见不鲜的一个伎俩便是通过伪造、纂改各类票据,使用虚假的证据资料从而来获取财物,或者是盗用其他人的名义来签订虚假的合同,甚至还有可能利用已经被官方取消了的机构或组织,与他人达成虚假的合约并以此来骗取钱财。

首先要搞清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是不是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单位工作。其次,要看看嫌疑人是不是利用了自己在职务上的便利,比如管钱、管物之类有权力的职位。此外,嫌疑人得有非法占有单位财产的行为,就是把单位的东西占为己有。最后,得考虑被侵占的财物价值是不是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量较大”的标准。

这涉及到对他人身体的非法侵犯,比如动手打人、拿武器打或者其他肉体攻击。其次,还要考虑伤害的实际后果,就是受了轻伤或更重的伤,包括各个部位和器官的受损程度。除此之外,还要分析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不是有预谋,就是说,行为人是不是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伤害,而且是故意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

根据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通常基于以下情况:通过伪造身份或使用虚假身份来获取信用卡,或者使用已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名义使用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手段。其中,恶意透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或超期使用信用卡,并且在银行进行了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透支的动机、偿债能力以及事后的状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