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宇律师事务所
刘婉芬律师擅长于处理公司日常经营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及刑事辩护,曾成功为刘某某等涉黑案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办理取保候审,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已办理数百件相关的案件,善于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为其制定有利的诉讼方案.以达到好的诉讼结果,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欢迎来电阐述案情提问咨询!(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可以搜索关注“晌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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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尚未分配处理的财产,在后续的流程中仍具有被再次分配的权利。2、离婚案件结束之后,如有一方当事人被发现存在藏匿、转移、变卖、毁损以及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受害的另一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对于因为该等行为导致未能在离婚诉讼中分配到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进一步的分配处理。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通常是没有固定终止日期的,但可以因为法定的事由而中断(比如一方提出要求或者愿意履行义务),重新计算;也可能因为遇到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事情和阻碍而中止,等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继续计算。

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发现之前的财产分配存在欺骗、压迫或强制威胁等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财产分配协议,重新划分份额。但是如果超过了一年的时间,法院通常就不会受理这类诉求了。所以,及时采取行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

离婚后,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的行为,从发现这种行为的次日起,三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这条规定是为了保护离婚双方的财产权益,保证财产分配公平合理。

离婚后发现有被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审理。法院会对声称的未处理财产进行严格审核,如确认为协议未涉及或未充分考虑的部分,将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分割,维护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