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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登记离婚女孩判给谁

时间:2025.02.1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57人
律师解析:
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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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言律师

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

刘彦言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一直致力于合同法、债权债务、家事案件、动迁案件的研究,在前述案件中有较为丰富的诉讼经验。 刘律师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始终以用心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为执业目标,如果你确有法律需求,不妨听一下刘律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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