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先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
证据。然后向员工邮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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