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
孙富强律师系安徽亳州涡阳专职律师。安徽省第十二届青联委员,首批亳州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亳州市第四届青联委员,首批涡阳县法学法律专家库成员,亳州市律师协会民事、公益、青年专业委员会委员,涡阳县第一届青联委员,涡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2022年度涡阳县优秀青年、涡阳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讲师组成员。参与编写了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资本运作实务及经典案例分析》。,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坚持依法、诚信执业,以深厚之学,细微之心,缜密之思,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的好评。代理了众多的合同纠纷、房地产业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作了详尽的法律研究,养成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本人心忱法律,足之以安身,肩之以立命,自习法始,每忧才疏,时抚卷以学,释卷而思,执笔总结,不敢有所懈怠,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本人擅长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业务、人身损害纠纷、婚姻家庭事务、刑事辩护等专业领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蒙赏识,得尽绵力,则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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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种情形的代书遗嘱无效:1、缺见证人或代书人签字。2、缺立遗嘱人签字。3、见证人事后补签。4、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人见证。5、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代书。6、见证人未全程参与。

以下几种情形的代书遗嘱无效:1、缺见证人或代书人签字。2、缺立遗嘱人签字。3、见证人事后补签。4、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人见证。5、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利害关系代书。6、见证人未全程参与。

1、被继承人应当意识清楚、精神正常,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2、代书遗嘱要求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口述遗嘱内容,而不是由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也不是由代书人按照被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口述设立遗嘱。代书人只能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记载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修正或更改。

见证遗嘱认定无效的情形有立遗嘱者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的人、以及还有订立的内容违背了真实的意思、再者就是在订立中没有保留没有生活来源继承人必要的份额;最后就是处理的遗产不是属于个人的财产。

在订立遗嘱时不需要见证人的遗嘱类型包括了自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剩余的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都是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因为这三种遗嘱订立方式也是会有可能被伪造或者篡改,所以也是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见证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