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进行
债务重组,所得收入需要交纳所得税,
债务人应将重组
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
应纳税所得额中。中国国税总局日前颁布的《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称,企业在债务重组中所获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六条债务重组业务中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
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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