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
吴冰冰律师,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国晖广州分所交通事故及综合业务部负责人。系广州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广州市黄埔区法律援助中心注册援助律师,全国各大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2009年进入法律服务行业,带领的综合业务团队主攻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秉承着勤勉、专业、责任的执业理念,最大程度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先后担任忠通货运、荣泰出租汽车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并为平安实惠、欣达运输等各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有丰富的民商事诉讼及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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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判刑的主要前提条件包括:其行为并未构成犯罪或犯罪情节极其微小;缺乏足够的证据,无法确认真正有罪;逮捕期已到;强制措施需进行调整;或者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无需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一旦满足上述任何一个条件,公安部门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在必要情况下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其他替代性措施。

被刑事拘留后是否能释放,这主要取决于侦查机关对于所受理案件的全面深入调查情况。一般来说,若证实嫌疑人属于清白之身、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或是根本就没有犯罪行为,甚至当羁押期限已经达到法定上限时,都应该予以释放。另外,倘若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那么他们也有可能会被批准取保候审。在整个侦查过程中,嫌疑人都享有权利委托律师为自己提供法律援助。

在刑事拘留领域中,所谓的保释,实际上是指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其主要针对的是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独自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亦或是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等特定人群。

在深圳,关于刑事拘留释放的标准大致包含以下几种情况:若涉案人员经查证并不涉及犯罪行为或者其所犯下的罪行轻微到可以忽略不计;再者,如果现有的证据无法证明涉案人员有罪;亦或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涉案人员的行为本就不应被视为刑事犯罪;此外,当涉案人员的拘留期限已满;以及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也该是时候予以释放了。只要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出现,公安部门都应立即释放涉案人员。

而所谓的刑事拘留保释(亦可称之为“取保候审”),是专门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此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等,也是可以申请保释的范畴之一。在提出保释申请时,必须要满足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这一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