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咨询该律师
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子女的确有权选择跟随母亲的姓氏,但若子女尚未达法定成年年龄段,姓名的变更须经过所有监护人(亦即子女父母)的一致认可;相反地,若是子女已达到成年人标准,那么他/她将有权力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姓名变更。具体而言,涉及到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群体中,由于他们尚无独立表达自身真实意愿的能力,所以他们的姓名权应交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或者在获得监护人许可后自行行使。

孩子可以跟母亲姓。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在中国,离婚后的子女可随任一方改姓,但需遵守《民法典》规定,保留血缘关系的权利义务。姓名变更需双亲协商一致,否则公安部门不予受理。特殊情况下,如继父与子女建立合法亲子关系且子女与亲生父亲无血缘联系,法院或可批准改姓。但原生亲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遇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具体情况需依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来定。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上述请求可行:一是子女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是非法定扶养人抚养子女,可取其姓氏;三是存在其他合理且充分的理由,且不违背公序良俗,亦可作为子女姓氏。总之,姓氏选择应合法、合理,尊重事实和传统。

在满足户籍迁移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将户口转至继母名下。如儿童未成年,可通过夫妻投靠方式迁移户口;若已成年,则一般不能投靠继母,具体需遵循迁入地法规(部分地区可能对无业者放宽限制)。户口迁移限于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建议当事人向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咨询并按指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