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精选解答 > 取保候审主体范围有哪些

取保候审主体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5.02.13 标签: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阅读:1109人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主体范围:
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明文规定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即赋予被羁押的被告人的律师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第十三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任路明律师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任路明律师,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从事法律专职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民、经济和非诉讼案件,具备扎实全面的法律功底、严谨缜密的逻辑思维以及非常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 任律师秉承“专业、尽职、高效”的执业理念,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业务领域: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金融信贷,银行卡业务,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等; 非诉讼业务领域:起草各类法律文书,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