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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可能涉及到侵权吗

时间:2025.02.20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097人
律师解析:
如果劝酒者明知或应知其劝酒行为,对共饮者存在即时危险性(指一方继续饮酒会导致一些疾病的发作;明知对方是司机,且饭后又必须驾车或对方是未成年人以及不胜酒力者等)仍劝其共饮,就超出了善意的界限,具备侵犯他人的故意或者过失,可以认定为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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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劝酒者明知或应知其劝酒行为,对共饮者存在即时危险性(指一方继续饮酒会导致一些疾病的发作;明知对方是司机,且饭后又必须驾车或对方是未成年人以及不胜酒力者等)仍劝其共饮,...... 更多>>
王芳芳律师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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