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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特征

时间:2025.02.1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79人
律师解析: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将财物由被害人转移到行为人一方。
“虚构事实”,是指捏造客观上并不存在的事实。
虚构事实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虚构。
“隐瞒真相”,是指对受害人掩盖某种客观事实,使之陷入错误认识,从而交出财物。
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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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律师

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

电话/微信15566017219(免费咨询),东北地区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仁律所毒品犯罪部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讲师。 专注办理涉毒涉黑、贪污非吸、诈骗滋事、故意杀人、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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