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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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因招嫖未果而遭受诈骗的问题若当事人在寻求色情服务过程中遭遇欺骗进而遭受经济损失,并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如果由于未遂行为而导致情节轻微,则可能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在公共场合拉客招嫖者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即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嫖娼未遂遭诈骗,是否会通知家属在特定情况下,涉及到卖淫、嫖娼以及赌博行为而导致的行政拘留案件中,应对受害者的亲属进行必须的告知。若受害人被判收容教育,则需依法对其家属、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告知。

在涉及嫖娼未遂的诈骗案件中,对于已录完口供但嫌疑人被释放的情况,处理方式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如果卖淫行为没有成功实施,或者情节较轻,嫌疑人可能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是在公共场所引诱他人卖淫,也会受到同样的处罚。建议报案人咨询专业律师,以便了解法律程序并获得进一步的帮助。

涉及卖淫嫖娼行为,法律规定应处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并可罚款五千元以下;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合拉客招嫖也同罚。值得注意的是,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即使未遂也不视为犯罪。

关于嫖娼未遂是否留案底,明确回答:一般情况下,嫖娼未遂不构成刑事违法,不留案底,但公安部门会保留记录。若涉及未成年,则构成刑事违法,会留案底。希望这能帮助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