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申报年度帐务处理完后,汇算清缴工作简要概述如下:
1、检查帐务:
检查申报年度全年帐务,另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检查已发生但单证未到帐务;
2、做好纳税调整工作(此处据企业实际情况处理),确定好申报年度应纳所得税;
3、整理好年度所得税申报所需要的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
4、须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所得税审计报告的,年度所得税申报前做好审计报告;
5、调剂好相关纳税款,做好网络申报或办税大厅申报工作,备好年度所得税申报表,附带相关企业报表及相关说明资料,报关主管税务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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