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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可不可以更改

时间:2025.01.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35人
律师解析: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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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莉律师

新疆天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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