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立即咨询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小股东起诉公司申请解散条件如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规定,强制性解散是公司需遵从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令进行解散。包括:(1)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机构或部门决定解散;(2)公司因违法被主管机关责令关闭;(3)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这些情况下,公司必须解散。

股东申请公司解散需满足以下条件:连续两年以上未召开股东大会且公司经营陷入严重困境;股东投票无法达到法定或章程规定的表决权比例;董事或实际控制者长期压迫、欺诈、侵害股东利益且未纠正;董事间长期矛盾冲突且股东大会无法化解;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可能导致重大损害;其他严重经营管理问题导致股东利益重大损失。

公司解散的条件包括: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发生其他解散事项;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解散。公司需按规定程序进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