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赠与的股份如何能不被收回

赠与的股份如何能不被收回

时间:2024.02.2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988人
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
律师解析:
视情况而定。
1、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以收回。
2、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3、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当时属于公益事业的赠予和公共事务的赠予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58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

该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信息、公司信息、转让股权比例、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或可撤销时,受让方须退还股权给转让方,并协助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受让方在符合盈余分配条件时需支付红利,否则分红归公司。双方对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权益损失需担责。

    浏览量:1012 2024-06-24
  • 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后,是否立即生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不等于股权实际变动。合同依法签署后有约束力,但受让方股东地位和权益的正式认定需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合同无效或效力未定,股权变动无法实现。

    浏览量:1090 2024-06-24
  • 夫妻离婚时股票应如何分割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夫妻共同购置上市公司无记名股票的股权,离婚时可直接分割,可通过转让、一方获得并赔偿、出售现金分配或按股权比例划分。如协商未果,可依据股权作为财产进行处置。

    浏览量:1111 2024-06-24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
  • 房地产公司大股东侵占罪认定证据有什么

    1057人阅读

    若有人欲以法律手段追究侵占财产权益者,须备齐紧密相关之案件资料为证。此等资料含物品或文字证据、可信证人证词、受害者叙述、嫌疑人与被告供述、权威鉴定结果及视听电子数据等。侵占罪属自诉案件,须由个人直接向法庭提起诉讼,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 股东代位诉讼交叉管辖有规定吗

    1917人阅读

    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作为原告、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若债权人胜诉,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并优先支付债权。其他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此类案件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的利弊是

    1902人阅读

    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隐名股东是为了避开法律规定或出于其他目的,借用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或进行出资,但在相关文件中被列为他人投资主体。显名股东则是在工商登记资料中有记录,但未实际投入资金的股东。显名股东具备公司股东的法定资格,能行使各项权利,而隐名股东则有限制。

  • 股东向公司抵押股权合法吗

    1328人阅读

    公司股东间确实可实施股权质押措施,然而必须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特定程序规范进行操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仅可转让的股权方能被作为质押标的物交付使用。进行股权质押时,质押权利的设定需依法进行登记,而当质权实现或解除时同样亦须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