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指的是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
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凭证可分为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常用的凭证有发票、
支票、合同和工时记录等。预先编号制度下,所有作废的凭证都必须妥善保存。凭证程序应能
保证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应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交易。还应把已登账的凭证依序归档。
它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所谓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者完成时填写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以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它是进行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
所谓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和性质加以归类,并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会计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在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凭证是第一个关口,如果使用的凭证是
虚假的或者是不合法的,那么整个会计核算就不可能是真实的。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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