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勋证律师事务所
辽宁大学法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注册基金经纪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在刑事犯罪、企业纠纷、合同债权、不动产确权等方面具备充足的诉讼经验。曾供职于上海知名律师事务所,经手案件近千件,每月进行咨询近百次。擅长分析各类复杂案件,善于驾驭各种交叉的法律关系。同时,长期从事公司法律事务,服务的知名企业包括华商晨报、中国华源集团辽宁公司、浙江中企房地产集团公司等。同时,非诉讼的方式及手段运用灵活,通过最直接的办法为客户解决难题,为客户节省大量的时间和诉讼成本。参与多起2000万以上离婚纠纷的处理;辽宁吉爱思路商贸咨询公司与韩国GSL公司投资合作项目西安K12教育集团沈阳落地项目成都生物科技医药集团投资合作项目能力、技能:口才极佳、文笔突出、逻辑清晰,思路畅达,尤其擅长各类谈判。
立即咨询
在婚姻关系确立前,男方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项;而在结婚之后,则会将女方的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上。在此情况下,这处房产便被视为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反之,若婚前的产权归属为单方面所有,那么在缔结完婚约后,另一方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获得该部分财产的所有权,从而使得原先属于个体的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共享的共有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这笔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男方父母还贷,如果贷款未还清不可以添加女方名字;如果贷款还清了,则只要男方及其父母同意和添加女方名字,添加了女方名字之后,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后,将女方姓名加入产权,再进行结婚是可行的。 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后按揭部分则为夫妻共同资产。若离婚,对方有权要求合理划分此部分。若婚后购房,无论谁署名或付款,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添加女方姓名,根据法律,此房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即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添加女方姓名,法律上该房产转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享有平等处置权。

该说法不准确。男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并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视为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时,离婚纠纷应先协商;未达成共识则归登记方,负担剩余债务并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