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否分居,只要没有离婚,一方借债只要勇于共同生活和生产,都需要共同偿还,反之,则不需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
北京市华泰(大连)律师事务所
史晓菲律师,现于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任职专职律师。有专业的团队服务,律所为金普新区劳动仲裁的公益律师,擅长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具有法律专业、钻研能力。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历,能够对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合理性作出准确分析,提供专业意见。能够在涉诉案件接待中,对案件的分析意见和建议更容易被当事人认可和接受,有助于在法治轨道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诚信热心、认真负责、细心细致、优质高效、追求卓越,维护百姓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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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驾车撞树,另一方通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由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但如果有证据表明侵权行为与配偶有直接利益联系,或肇事车辆收益用于家庭开支,夫妻双方从车辆运营中获益,配偶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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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不能免除共同债务责任。即使离婚,双方仍需对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财产不足以偿还,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债权人可追究原配夫妇及其任何一方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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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一方所负的债务并不当然由另一方承担,仅当此债务被认定为双方共同债务时,才需共同承担。共同债务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事后追认,体现双方共同意愿。若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正常运转,也应视为共同债务。因此,明确债务性质,是判定责任归属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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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因素包括:双方是否就举债达成共识,即使利益非共同享用,也视为共同债务;债务利益是否被双方共享,即使未达成共识,但共同享受债务利益也属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