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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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纠纷的司法管辖一般根据合同纠纷的规则来处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指定了法院,且该指定是合法的,那么就按照指定的法院进行审理。否则,就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如果合同履行地不明确,且涉及货币支付争议,那么以收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债权转让后,若受让人要起诉,需向这两个地方的其中之一的法院递交诉状:一个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另一个是原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履行地法院。这样做是为了让司法管辖权能合理行使,便于法院审理案子,也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受让人要选好地方,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再按法定程序向指定法院起诉。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若要起诉,通常由原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管辖法院。要是原合同里指定了管辖法院,那就得按合同来;要是没指定,就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是否可接受清偿的合法性及其合规性探讨在债权转让完成之后,尽管原债务人仍然有义务向原先的债权人履行清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该债权的受让方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作为新债权人,他仍然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额偿还所欠债务。而对于债务人来说,在其已经向原债权人履行了债务清偿义务之后,他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请求原债权人将已收取的款项予以退还。

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伴随债权转让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其相关的从属权利也应当同时随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物权。然而,如果各方当事人对于特定情况下的债权转让另有约定,则应尊重该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