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流程材料
时间:2025.01.2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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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
经办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
股权转让协议,划
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因
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
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
承诺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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