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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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关于医疗责任保险纠纷的诉状,在形式上并无严格规定必须印刷或手写,只需确保包含明确的被告信息、详细的诉讼请求及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但需注意,诉状末尾若为机构单位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则需本人签字。如已办理委托手续并获得特别授权,代理人也可签字。

原告在损害赔偿案中有索赔权。个人受伤者需提供详细身份信息;单位财产受损则所有权人为原告。伤亡事故中,死者合法继承人(父母、配偶、儿女)为共同原告,需提供详细身份信息材料,包括年龄、性别、民族、职业、住址及通讯地址等。

原告在损害赔偿案中有索赔权。个人受伤者需提供详细身份信息;单位财产受损则所有权人为原告。伤亡事故中,死者合法继承人(父母、配偶、儿女)为共同原告,需提供详细身份信息材料,包括年龄、性别、民族、职业、住址及通讯地址等。

患者在医疗纠纷中享有法律权益,有权亲自或通过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可聘请一至两位代理人或自行出庭。提交完整起诉状及相应被告副本给当地法院是基本步骤。这种参与方式保障了患者对自身权益的直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