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立即咨询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应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惩罚基础上,基于特殊情况给予罪犯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然而,如果犯罪者年龄尚不足16岁,那么依据现行法律,他们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面临任何形式的判刑。

行为人侮辱国家犯什么罪需要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定性等因素来处理,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如果是被认定为侮辱罪的,此时是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如果是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就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侮辱国家伟人判处侮辱罪。根据我们国家《刑法》236条能够明确的规定,侮辱最主要指的就是通过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方式,公然的侮辱他人,破坏他人的名誉而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之下,可以对此进行判刑处罚。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辱骂政府官员情节恶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