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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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有权拆除农村违规建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先依法向违规者发出停工或整改通知;如对方未提出复议或诉讼,通知生效;若违规者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乡镇政府方可强制拆除。

乡镇是否有权拆除违法建设物,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如果是农村或者是乡镇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或者是违法的建筑物的,那么乡镇政府是有权责令行政相对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对该房屋予以强制拆除的,具体的强制拆除的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城乡规划局对于违法建筑可以依法强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局应当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的决定后,逾期没有拆除违章建筑的。城乡规划局才能实施强制拆除的措施。

城乡规划局对楼道内的违章建筑本身就有强拆的权利,所以违章建筑被强拆后,城乡规划局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局在拆迁违章建筑的时候,应该先责令违法行为人自行拆除。

对城乡规划局强拆违章建筑的决定有争议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城乡规划局的强制强拆决定是以书面形式通知违法行为人的,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明确告知了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