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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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行为中,若涉及到盗窃之后物品被转卖,这一情况并非无法挽回。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盗窃所得财物的总价值已经达到了一定标准,那么嫌疑人就可能会因此触犯刑法,具体来说就是,可能会被判定为盗窃罪。在此情况下,司法机关将会依法对这些被盗窃的财物进行追缴。而所谓的盗窃罪,则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盗取公私财物,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在法律层面上,关于盗窃赃物,一般都能进行追查和追回。一般来说,如果赃物还在盗窃者手里,或者他们虽然转移了赃物,但赃物的去向还是能查清楚的,执法机关就会用各种手段去寻找和回收。如果盗窃者已经把赃物卖了或者转让给别人了,那就算后来的人是恶意买的,或者是通过非法途径得到的,他们也得把赃物还回来。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盗窃罪的成立并不一定非要找回被盗财物。刑法规定,盗窃罪的关键构成要素是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并且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有盗窃行为和故意,那么就可以判定其罪责并进行处罚。

只要是通过非法手段进入民宅盗窃的,一般都可以追回。在警方的努力下,通常能够快速破案并找到赃物,然后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收回。即使赃物已经被转手,非善意取得的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追赃过程中,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尽量为受害者挽回最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偷盗者能把偷盗的财物全部归还,就可以获得减刑。这种情况在司法程序中,被认为是犯罪人向社会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后悔之心。所以法院在裁决量刑时,通常会考虑到这一点,从而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