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文静律师,上海知名高校硕士学位,专长于婚姻家事、刑事和公司商事法律服务。执业以来,为数百位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积累了大量的案件成功经验,获得当事人好评。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尤其擅长处理复杂的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疑难复杂问题。同时,王律师担任多家内资、外资公司及企业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商事争议解决、股权激励、股权纠纷、投资并购等领域经验亦十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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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二审判决下达后如何申请抗诉上诉诉讼之提起乃指哪一层次之检察机关对其所在人民法庭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判决及决定,可向更高级别的人民法庭提出的异议和反驳。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原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抗诉或者向更高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不过,在上级法院作出再审裁决之前,原审判决仍然具有执行力。如果上级法院认为该案件涉及重大利益,可以裁定暂停执行原审判决,等待再审结果。此外,当事人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还可以通过媒体、人大、组织委等机构进行申诉控告,以促使上级法院进行再审。

如感二审不公,可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需提交上诉状至上级法院,经审查后立案。二审为终审,但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或申诉。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可上诉,提交上诉状需含当事人信息、案由、上诉请求等。原审法院送达副本后,被告15日内可答辩。材料递交二审法院后,全面审查事实与法律适用。

1.立案程序: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审查上诉材料,符合条件则立案。案件通常由告诉庭审查后直接审理裁决,涉及证据交换。 2.法庭审理:案件事实明确则减少开庭可能,但需通知当事人并公开审理。审理步骤包括:宣布开庭、核实身份、公布合议团成员、告知权益与责任、询问回避人员、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合议、裁决及执行或调解生效。

当二审判决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行使审判监督权。检察院应以抗诉函形式提交至上一级法院,并抄送上级检察机关。上一级检察院需核实抗诉理由,若认为不妥,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一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