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
陈昆伟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知识和追求卓越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在诉讼方面,曾成功办理各类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离婚纠纷案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及刑事案件等等;在非诉讼方面,擅长于公司合同的拟定、修改等。陈昆伟律师坚持以诚待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当事人创造价值。相信,陈昆伟律师高度的责任感、专业的法律服务、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定值得您信赖。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南安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一年元月,系我国恢复律师制度后,南安市创办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2000年11月改制为合伙所,律所自创办至今已有35年◇现有执业律师11名,实习律师1名。求达所善于办理刑事辩护、各类民商事代理(包括婚姻、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金融、房地产、工程建设施工、公司股权转让重组等)、知识产权纠纷、非诉讼代理及法律顾问业务等◇是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所被授予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称号,2013年8月被泉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3年泉州律师实务交流与研讨会优质论文组织奖称号。依法为师铁肩担道义,仗义执言一字铸千钧。陈昆伟律师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业务质量深受当事人和社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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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违约责任后,不必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合同并非自动因违约解除,只有在违约行为符合法定义务终止条件时才可解除。这些条件包括:自然灾害、不可预见事件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不论履行期是否届满;还有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

违约责任的承担有五种途径: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用补救措施如修理等、支付服务费用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责任特殊,支付定金方违约不得索回,而收受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这些方式旨在确保合同履行并补偿受害方损失。

《民法典》对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违约责任有明确规定:一是强制履行义务;二是纠正弥补违约行为;三是对第三方损失进行赔偿。违约方须补偿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预期利益。赔偿总额以预见损失为限,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时预知的可能损失。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涵盖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具体条款约定。若一方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双方可在合同中详细约定违约责任,如延迟交货或支付货款的违约金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