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抵押担保精选解答 > 怎样处置担保财产的代位物

怎样处置担保财产的代位物

时间:2025.05.2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345人
律师解析:
担保财产的代位物的处置:
1、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当然可以立即在代位物上实现自己的优先受偿权;
2、担保物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期,为保障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物权人可以提前在代位物上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担保财产的代位物的处置: 1、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当然可以立即在代位物上实现自己的优先受偿权; 2、担保物权...... 更多>>
  • 担保财产的代位物的处置: 1、担保物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或者出现当事人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物权人当然可以立即在代位物上实现自己的优先受偿权; 2、担保物权人的...... 更多>>
裴宗峰律师

河南宝泊律师事务所

裴宗峰,男,1968年出生,汉族,毕业于郑州大学,1993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现执业于河南宝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协会会员、河南律师协会会员。本律师办案二十年,办理各种诉讼案件多件,得到广大客户的好评和赞誉;曾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使企业在实现经营目标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利润空间的同时,也能一定程度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的目的。本律师擅长民事诉讼、刑事辩护、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案件,具有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丰富实践经验。成功办结了多起刑事案件;多起复杂、疑难的民事案件。熟练掌握公司、机关等单位的法律运作程序和法律风险防范操作技巧。二十年的法律工作实践,牢固树立了“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本分做人、诚信做事、尽心办案、依法维权”的律师执业理念。本律师竭力为您服务,您的满意是我最高的追求。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