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
姜超,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民革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委员会委员,执业8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娴熟的办案技能, 善于从众多实务案例中总结经验。在办理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公司法律顾问。 咨询电话: 1525189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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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下房产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但需遵循特定步骤: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公开讨论与投票表决、明确股权转让协议内容、涉及国有资产需评估、涉及外商投资需审批、更新股东名册和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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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争议事项中,若存在紧急情况,如不及时采取行动可能导致当事人合法利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当事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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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需先召开股东大会并咨询律师以降低法律风险。随后,双方进行实质性谈判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完成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和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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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被执行时,法人股东持有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股权合法转让能为债权人提供足额资金以清偿债务。但恶意转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并视为可执行财产。因此,法人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时,其股权仍可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