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1、法律将无权处分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如果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有效;
若未经权利人追认且无处分权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的,该
合同无效。
2、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
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71条
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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