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
蔡明红律师毕业于福建农业大学,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12年在浙江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在校期间2008年以高分考取律师资格,现为江西赣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蔡明红律师具有丰厚的法学功底和实践经验,条理清晰、思维缜密,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 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自执业至今,蔡律师办理了1200余件各类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00余件(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分配、劳动及工伤纠纷、侵权赔偿、交通事故索赔、债权债务、合同法律事务、房地产、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刑事案件150余件、参与其他的各类调解、商务谈判共计200余次、其他案件50余件。 数十年来,办理的案件1200余件,其中的典型案件约300余件,篇幅限制,难以一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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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在六十至九十个工作日内。当公民提出领取、更换及补办居民身份证的需求时,公安机关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需从公民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工作;若所处区域交通状况欠佳,处理时间则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的总长度不得超过三十日。

在六十至九十个工作日内。当公民提出领取、更换及补办居民身份证的需求时,公安机关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需从公民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发放工作;若所处区域交通状况欠佳,处理时间则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的总长度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60-90个自然日后如需申请、换领或补发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应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签发。对提交的申请,公安机关须在60日内完成审核和发放;如遇交通不便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

补办身份证一般不超过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 根据法规,公安部门在收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需在60个工作日内发放新证。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