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
耿小艳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婚姻家事案件,尤其擅长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人身损害、婚姻家事、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年均办案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耿律师更作为社区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调解等服务,工作得到社区领导和居民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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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制度在中国主要适用于和平协商离婚的情况,即在双方约定离婚并提交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设定30天冷静期。若无诉讼离婚,此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内,双方需亲自领取消离婚申请,逾期未领则视作放弃。诉讼离婚则不受此限。

《民法典》设离婚冷静期30天,自申请日起,任何一方可随时撤回离婚登记。期间内反对离婚者需正式通知婚姻登记机关。30天后,若双方未领取离婚证书,婚姻关系继续有效。若未主动申请,视同放弃,婚姻关系保持。冷静期内随时可终止离婚程序。

《民法典》新规定的内容,是指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提前30天向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这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撤回申请,这30天就是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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